福建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省2011年由省、市联动面向普通高等院校选聘大学生村官。现将组织开展这项工作的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分布
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1233名,其中:
福州市190名 厦门市50名 漳州市150名
泉州市185名 莆田市90名 三明市140名
南平市135名 龙岩市140名 宁德市138名
平潭综合实验区15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25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本科生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须在201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报考选调生条件愿意兼报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对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担任副班长或班级团支部副书记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优秀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和已进入选调生考核范围的人选。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良好;(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各地有关选聘的其他条件(指适当兼顾区域特点、专业要求等),详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布的选聘简章。
三、选聘方法及程序
采取省、市联动运作的开放式选聘方法,省里主要负责总体谋划部署、发布公告和统筹笔试命题、运作协调、检查指导、人选审批等宏观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具体负责制定选聘简章、承接报名资格审查和实施考试、考察、公示、体检、提出拟聘用建议人选,以及对聘用人员调配、培训等工作。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体检、决定聘用等程序,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进行。
(一)发布公告及简章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于2011年1月25日,在福建人才联合网(www.fjrclh.com)上统一发布本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并随附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选聘简章及《福建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申请表》。
(二)个人报名
报名从 2011年1月25日8:00起至2月20日24:00止。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福建人才联合网首页 “福建省2011年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系统”,仔细阅读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简章,符合条件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台,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表,其中对填报志愿的选择应为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市范围内的县际之间进行调剂;还要在表中相应位置上传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相片。表格填写后,及时网络提交,同时下载打印三份及各粘贴1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报送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审核。省内院校的报名者,还须向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送交1张近期免冠1寸相片(用于制作准考证)。
报名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填表报名时不得更改表格样式,打印申请表须使用A4型复印(打印)纸,并保持纸面整洁。③报名者必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填报资料失实,将取消选聘资格。④根据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须缴纳报名费80元。对省内院校的报名者,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统一收齐报名费后,以邮政电子汇款方式缴交(汇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州大学新校区学生工作处,邮政编码350108,收款人:赵艳莉,联系电话:0591-22866662,传真:0591-22866660);省外院校的报名者,直接按上述汇款方式、地址缴交。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者中如属农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对象,个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校有关部门审核(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处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在参加笔试时予以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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