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公告(3)
2、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综合得分基础上加3分。
考生若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最高可加6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6、报考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考生,其直系亲属因严重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1日9:00至3月2日17:00。
网上报名只对报考者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不对报考者是否属于选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201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所规定的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申论》占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按照选调对象的报考职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本次选调生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选调去向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分配到乡(镇)担任副乡(镇)长。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特区)有空编的直属机关或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普通高校本科生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咨询电话:(0851)5892549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公务员局
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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