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自治区招考公务员招考政策解答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能够在2011年3月3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符合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已满的可以报考。
3、报考者是否必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答: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务员招考要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精神,在今年的招考工作中,录用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也要达到一定比例。因此,凡是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4、在这次招考中,对宁南山区报考者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宁夏南部山区有招考计划的县(区),可以确定不超过60%的名额,面向本县(区)事业单位现在岗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考。此类报考者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具体招考名额由所在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并通过设置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的方式予以明确。
5、在这次招考中,对 “两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项目人员将不再实行加分政策,而是通过实行定向招考的方式给予照顾。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既可以报考普通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具体作法是:确定不低于招考名额10%的比例定向招考“两项目”人员。具体招考名额通过设置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的方式予以明确。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公开调剂、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
6、在这次招考中,还对哪些人员实行定向招考?
答:本次招考中,将确定部分招考名额,定向招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所谓“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二等奖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论坛) 须是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者“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3)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所任学生干部包括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团委)成员,学生党支部成员(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生社团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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