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福建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1日—30日12时,随后资格审查系统关闭。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专门岗位的资格初审,按项目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4月16日—22日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的,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退还报名费。
(二)现场网上报名指导
网上报名不方便的考生可于3月28-2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由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指导。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3、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有关报考人员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考点主考室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退回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受有关单位委托的招聘岗位只参加统一笔试,其面试、考核、体检等按照我省和各地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2、笔试试卷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部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报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岗位人员考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使用综合基础知识A卷,报考工勤岗位人员仅考客观题部分,使用综合基础知识B卷。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时间:4月23日(星期六)上午,综合基础知识A卷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B卷9:00—11:00。
4、笔试地点:本次统一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我局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上对象不含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的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栏上发布。
6、成绩查询:5月6日前我局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书面通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生也可通过声讯台9616893711按4号键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2、各招聘岗位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和委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面试(招聘单位另有技能测试的按其要求进行),专门岗位的资格复审分别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负责。面试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属事业单位、中央在闽事业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或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五、考核、体检和聘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按一定比例合成(个别委托笔试招聘岗位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