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西州公开选调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同意,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公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组织领导与实施
公选工作在州国土资源局领导下,由州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和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综合科共同组织实施。
三、公选范围及名额
1、范围:面向全省。
2、名额:2名工作人员(其中:法律专业1名、矿产资源专业1名)。
四、公选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公选对象为选调各级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适当放宽到35岁。
5、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
7、身体健康。
五、公选程序及实施步骤
1、公告:在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网、中国湘西网上、团结报发布。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 2日至6月12日。
3、资格审查:州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于2011年6月20日前公布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
4、考试: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拟定于7月上旬,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每个专业在3人(含)以下,不在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按专业综合成绩前2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5、体检:体检拟定于7月下旬。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分别按专业综合成绩前2名人选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考察时间拟定于8月上旬。根据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审定和公示:考察对象资格平等,考察后,报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2名人选,并对确定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8、试用和调动:公示无异议后,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 有关要求
1、 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等。
2、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接州国土资源局人事科通知后参加笔试和面试。
3、 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彦 电话:8516112
州国土资源局
201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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