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科院2011年公开招聘方案(2)
(三)资格审查
1)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予以回复并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
2)网上报名者面试前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报名时填写的科研成果原件一并交成果审查组审核;
(四)考试方法
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面试占40%、科研成果量化评分占60%
面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科研成果评量化评分:对应聘人员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评分。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科研成果量化评分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面试、科研成果量化评分、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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