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厦门市湖里区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7月31日上午9:00-11: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行政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写作等。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届时报考人员可登陆厦门湖里人力资源网查询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3.加分规定
①厦门生源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再加10分,加分不设上限。
②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报考事业单位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
③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享受笔试加分优惠。
(二)面试: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上合格线的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定于笔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比例为 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
(三) 综合总分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体检通知根据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或招聘单位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人事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事部门和招聘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人事行政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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