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从基层选拔250名公务员公告(3)
六、体检和考察
(一)划定合格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定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二)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后,各市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选拔职位(组)名额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公示。体检、考察对象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上公示7天。
(四)体检和考察。由各市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考察。其中,公安警察职位的体检适用《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见附件7)。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录(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市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其中,第一项职位各职位组的第1名录用为公务员,第2名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第3—5名可入户职位所在市;笔试成绩第6—10名由所在市增加入户积分30分。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特别是报名指南(附件3)对相关政策的具体解释。
(二)本次选拔不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负责。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配套的入户、增加入户积分等资格。
(三)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请提前熟悉交通情况,预足时间,带齐证件,提前到达,勿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四)本次选拔,个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五)本次选拔的考试题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命制,不需要专门复习。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选拔无关。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市根据本公告在本市相关网站上发布本市的选拔公告,凡与本公告不同的,以本公告为准。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7月15日
附件1: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职位表
附件3:报名指南
附件5:笔试科目介绍
附件7: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8-1:广东省2011年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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