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榆阳区事业单位招聘459名工作人员(3)
(三)笔试和面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一般不能低于1:3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行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外,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进行专业调整,不再进行补报。取消岗位且未进行专业调整的,退还报名人员的报名费。
笔试:按照岗位条件和专业要求只考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通过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的“考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试结束后在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公布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报考岗位计划招聘数量1: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考试成绩不满60分的,不列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并列者同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入学前户口簿、学籍档案、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等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提供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仅限城区音、体、美、信息教师岗位和城乡幼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后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六)考察聘用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对拟聘对象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等情况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并列者同时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网上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两年;公示后出现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照《榆阳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享受与其它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uyang.gov.cn/)、陕西榆阳人力资源网(http://ylyy.ylrs.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如有延误,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912-3525088
榆林市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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