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深圳市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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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选调单位以1:3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带齐以下资料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表、考生单位同意考生报名的证明。如有律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证书、职称、获奖材料等可一并提供。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察,按组织人事程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委(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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