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6名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专业学位类型,其中专业博士学位1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学科1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4个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7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201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相关材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116人,招聘专业、计划数详见附表《青岛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身体健康;
4.招聘人员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青岛大学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三、 招聘的组织方式和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本校校园网发布。
2.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学校人事处或相关学院报名,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本次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截止到2011年8月15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学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需参加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人员,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采取简化程序,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由人事处会同相关学院组织。面试的内容包括专业测试、试讲、接受专家的答辩等,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初级岗位及高级岗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中级岗位设定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5.考核体检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应聘中、高级岗位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组织进行考核体检。体检按《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