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石台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19名)(2)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被选调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具有乡镇工作5年以上经历;
4、身体健康;
5、非科级干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公告
选调信息通过石台政府网、石台先锋网、石台电视台、《池州日报·石台新闻》等相关新闻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8月2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会议室 联系电话:6020461
3、报名事项: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种职位类别,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个职位参加选调的人数应在3人以上,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从同一报考范围内人数较多的职位中调剂,因无法调剂或因调剂仍达不到人数要求,该职位是否取消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时须填写《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考介绍信(条块结合管理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与主管部门要共同出具报考介绍信);
(2)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确定选调人员资格名单。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始终,如在选调过程中或正式调动后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根据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教学研究室和石台中学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其中因本人自愿放弃选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县公选办负责,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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