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安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
九、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公布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十、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各学科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安庆市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具体工作。
依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有关主管机关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安庆市委组织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试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安庆先锋网(http://aq.ahxf.gov.cn/)、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aqldbz.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安庆人才网(http://www.aqrc.net/)查询。
安庆市委组织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56—5897207
监督电话:
安庆市监察局:0556-5346300或5346301
附:
安庆市市属事业单位201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安庆市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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