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黄山市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人事考试网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发[2010]7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安徽人事考试网《2011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市安徽人事考试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于8月2日起(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通过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Home/HomePage.aspx)、黄山区政府网(http://www.hsq.gov.cn/)、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网(http://rcw.hsq.gov.cn/)以及相关媒体向社会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计划一经公布,不得变更。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有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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