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南京市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简章(2)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8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进行。
报考者于笔试一周后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pkrsrc.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处理问题能力、仪表气质等。
(3)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的次日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pkrsrc.gov.cn)上公布。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人事人才网(http://www.pkrsrc.gov.cn)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招聘单位为被聘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进编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并缴纳相关保险。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对符合区管后备干部选拔条件的,区委组织部可直接纳入区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管理,并列入重点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继续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3、其他优惠政策及管理办法,参照《浦口区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实施办法》(浦委办发[2009]26号)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人社局、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8880273
监督电话:025-58188110
南京市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