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下半年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招聘67名人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合格线为笔试成绩60分以上。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满1:3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以参加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身份证;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进行公示。
4、面试在南京市卫生局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制定的面试办法实施。具体面试办法和时间由招聘单位通过张贴告示和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等方式告之考生。
(三)技能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岗位须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具体详见各单位网站招聘简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卫生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025-83615664;联系人:冯要武
(二)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025-83617837;监督人:林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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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二: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笔试开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