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渭南市事业单位招聘142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概况、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国情、省情、市情等方面的内容。
9月16日前在渭南市政府门户网(www.weinan.gov.cn)渭南市人社局网(www.snwn.lss.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面试,市级事业单位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分别由市、县(区)人社局通知考生。
3、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县(区)岗位考生的体检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考生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担负。
4、考察:应聘到县(区)的由各县(区)人社局组织考察,应聘到市级事业单位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各县(区)在9月30日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经公示后由市人社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913—2363051
文中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201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11年渭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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