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儿童)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
六、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县计生服务站三楼——宝塔路92号)
咨询电话:0558—7664516
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者须缴纳笔试报名费每人每科45元,两科共计9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报考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
七、资格审查
报名时,工作人员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9月8日8:00至18:00,到所报岗位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由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在同一招聘岗位笔试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试人选。
面试分数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职位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
九、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十、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应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期限为一年。聘用期内岗位报酬每人每月700元,并给予办理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意外伤害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协议。以后待遇参照《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蒙政办[2011]34号)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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