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儿童)福利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3)
十二、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1、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廷林(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熊国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马 军(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编办主任)
康治平(县民政局局长)
黄 欣(县财政局局长)
邓五一(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 柱(县人口计生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芳兼办公室主任。丁涛、康治平、解凤岭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原计生服务站三楼—宝塔路92号)
2、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31766(县长热线)
0558—7623118(县人社局)
0558—7623671(县监察局举报中心)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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