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太原农村信用社招聘100名工作人员(3)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1年9月7日至9日。资格复审地点为太原市水西关南街南二巷11号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太原办事处。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面试定于2011年9月16日至18日,面试工作由省联社太原办事处统一组织进行,依据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
八、笔试
2011年9月23日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参加笔试。考生应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笔试。除蓝黑色钢笔、碳素笔等考试必要工具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笔试成绩录入汇总工作结束后,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成绩,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
九、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要求和笔试成绩高低,依序确定体检人选。当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依分数高低确定人选。自愿弃权和体检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序进行递补。
参加体检者,请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指定项目体检。
十、考察
重点考察具备优先录用条件的人员。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省联社太原办事处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二、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经省联社批准同意后,正式安排上岗。对信用社系统内部考生、其他金融机构现任客户经理、大堂经理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录用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三、薪酬待遇
正式录用后,均执行所在单位的薪酬待遇。同时,建立个人业绩档案,按业绩领取绩效工资,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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