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长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二)面试
1、面试入围确定办法: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不收费。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得出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局集中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能力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违反录用纪律,弄虚作假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曾有不良记录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分数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纳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二)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试用期)按照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规定的政策执行。
八、要求
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人员将严肃查处。
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6678415(县监察局)。咨询电话: 6671050(县人社局), 6670667(县重点局)。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负责解释。有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18.23.114.14:8000/ldbzj/)查询。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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