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09]43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社区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75名,其中:张店区10人,淄川区11人,博山区10人,临淄区13人,周村区4人,桓台县20人,高新区3人,沂源县4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
招聘对象
2010年、2011年淄博生源(要求淄博本地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军事院校地方生、留学生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
已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须经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已参加其他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不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社区工作岗位需要。
(三)招聘岗位
2011年招聘的服务社区大学生,将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安置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岗位。不再限制报考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区县。报名时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sdzb.hrss.gov.cn/),点击报名窗口,上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后等待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登陆网上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上午8︰30—6日晚24︰00。
缴费时间:2011年9月5日上午8︰30—7日下午15︰00。
符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69号)相关条件的特困家庭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减免笔试、面试费,然后到网上下载并打印《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特困生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8︰30—12︰00。
特困生证明材料审核地点:市直部门第二综合楼(联通路202号)220房间。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即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可进入缴费窗口进行缴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类型全为客观题,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 。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9月14日上午8︰30—9月16日下午17︰00,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窗口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笔试成绩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