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体条件适应岗位需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9月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不限户籍;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为自收自支县级事业单位。此次计划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1年度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安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时间与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益寿路1号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办公楼4层420会议室(闵子骞路与益寿路红绿灯农业大厦向西50米路南办公院内,可乘坐110、37、75、K107路公交车在益寿路站下车)
(二)资格审查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前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rs.gov.cn)或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jnsafety.gov.cn)下载《2011年度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不提供)、注册证。(上述证件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9月8日13: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成绩加分
由我省统一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指2007、2008、2009年前招募和选派的),考核合格,本次应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笔试成绩加分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学历、学位证书,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2011年度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还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建筑专业知识。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试题邀请本专业专家采取封闭出题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9月10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