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淮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我市市直机关(县、区)和事业单位人员现状,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开发区、工业园区对人才的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依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储备人才)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储备人才)200名。各专业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淮北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储备人才)专业岗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类型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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