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西安市临潼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时,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在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相应增加资格复审人数)。特别急需专业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以后采取面审的形式进行,面审对象为笔试初录人员。参加面审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人社部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打印版)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已就业人员还须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卫生岗位的大专学历考生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果发现与填报资料不符,弄虚作假,不符合真实情况的,取消笔试初录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采取结构性答辩式。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
(五)体检:体检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临潼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组织协调能力、资格条件及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初录人员名单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温馨提示
1、请各位考生适时关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和临潼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招考信息。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