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东省菏泽市单县事业单位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菏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考40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充实到我县部分县直全额事业单位。
一、招考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招考40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充实到我县部分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表。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人数的5倍,则相应缩减招考计划。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单县,愿意为单县发展做贡献;
2、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在单县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
3、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5、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考的办法和步骤
(一)发布招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2011年10月1日—10月13日
通过单县电视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单县政府信息网及其他方式发布招考简章。
2011年10月11日—10月13日由人社局统一审查报名资格。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人社局一楼大厅报名。经审查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发放准考证。考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40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或《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1年10月15日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具体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理论、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2011年10月19日公布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