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省天长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六、办理相关手续
(一)编制、工资手续的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新招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到市编办、人社局办理入编或编制关系调整、实习期工资及财政供给等手续。
2、原属本市财政供给的招聘人员,在三个月能力试用考核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到市人社局、编办办理人事调动、编制调整手续。
(二)聘用手续的办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02〕35号),对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市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局备案。
七、招聘工作的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50-7770000(市纪委)、0550-7770417(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八、其它
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度天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 天长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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