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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东巨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0名人员公告

2011-10-20 10:29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巨野县委党校(民兵训练基地)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巨野县委党校(民兵训练基地)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急需人才,改善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等有关规定和2011年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我县报到。在我县从事“三支一扶”计划的毕业生、由省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的毕业生及硕士以上研究生可不受生源限制。

  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已与具体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或派遣到企业或自收自支单位的毕业生,经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已在我县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以毕业生档案年龄为准;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从事“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的毕业生应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及有关要求,自愿选择填报与本专业相对应招聘职位,本专业无招聘计划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相应职位报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招聘职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巨野县委党校(民兵训练基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困难(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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