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无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公告
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原无为县人才市场内(无城二坝路国土资源局对面二楼)
因工作需要,无为县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无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计划为58名(详见《2011年无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表》)。本招聘公告将在无为县政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年龄条件要求“2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后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尚未解决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监察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 10 月31日- 11月4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原无为县人才市场内(无城二坝路国土资源局对面二楼)。
3、报名时请携带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参加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大于或等于1:3,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无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考者可于次日在报名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收费标准: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即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6、在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大学生“村官”证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名期限过后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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