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青海省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2)
四、其他
1、政府雇员是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以合同形式聘用的,不占行政事业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和行政执法资格,服务于政府部门或某项工作的专门人才。
2、政府雇员受聘期间,初级雇员薪酬按本市同等条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确定;中级雇员薪酬按高出本市同等条件公务员工资水平的50%确定;高级雇员实行年薪和项目承包佣金制,其年薪水平一般掌握在同级公务员工资水平的2-4倍,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提高。
3、政府雇员受聘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休假等福利待遇。
4、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向市政府雇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才开发交流中心0971--6107263 6102733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0971--6131141
附表:
2011年度西宁市政府雇员试点工作招聘计划表 |
西宁市政府雇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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