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明光市公开招聘规划局工作人员公告(2)
6、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 90元(每科45元)。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对象,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 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务必于2011年11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领取。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科目50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采取异地制卷和阅卷的方式进行。
2、此次招聘考试成绩为笔试成绩,总计分数为100分。考试成绩相同的以《规划相关知识》分数高低排序。
3、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上午7:30—9:30考《城市规划原理》;10:00—12:00考《规划相关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被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 由招聘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 复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 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在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基础上,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束后,因考生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生 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办公室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明光市政府网站、明光市先锋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的10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省政府皖政[2007]8号文件执行。
2、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
见》(皖政办[2006]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三年。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由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合同,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开 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介绍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入编、转正定级、调整工资等手续。聘用期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主管局重新对聘用人 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办理续聘手续。凡试用期和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实施。
2、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本实施意见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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