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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1-11-10 14:59  |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面向全省、京津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全省、京津地区党政机关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正处级)2名。

  一、职位和数额

  1、省沿海地区开放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兼任省沿海地区开放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在唐山曹妃甸新区)1名。

  2、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处级,兼任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在廊坊三河市燕郊镇)1名。

  二、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是河北省、北京市(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天津市各级党政机关或新区、开发区、工业园(聚集)区现任正、副县(处)级领导职务人员。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开拓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有胜任所报职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2、有较丰富的经济管理工作经验,具体职位要求如下:

  (1)省沿海地区开放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位人选,应熟悉对内对外开放、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项业务;

  (2)省加快环首都经济圈产业发展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职位人选,应熟悉省(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项业务。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5、担任副县(处)级领导职务的,需在副职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2008年11月1日以前任职)。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不良记录。

  三、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公告分别在河北日报、北京日报、天津日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河北人事考试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发布。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6日18:00。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登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hbdrc.gov.cn),如实填写提交《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面向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公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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