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北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简章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25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行政中心一楼133房间)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提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含师范类),招聘计划单列。优先聘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环境保护、网络工程等专业的毕业研究生。
(二)公开招聘我县生源(或婚嫁到我县的)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师范类)30名,所学专业不限。其中:特殊性工作岗位15名,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只限男性报考;综合性工作岗位15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毕业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招聘的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报名、考试、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25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文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县行政中心一楼133房间)。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廊坊市人事局开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
(6)其它证明材料;如:①婚嫁到我县的要出具结婚证(结婚证签发日期截止到2011年10月13日)、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配偶籍贯应为文安县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②已就业的要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③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证明和户籍所在地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注:③项复审时提交)等。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同意后,由考生如实填写《文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