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四季度重庆永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70名)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报名地点: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大厅(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领取准考证:2011年12月2日8:30─5:00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
辅导课程:2011年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课程
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等详见《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属于招聘范围。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10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