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重庆武隆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44名)(3)
六、相关约定
中聘人员除履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外,还应信守下列约定:
(一)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以上,免费师范生的服务期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执行;
(二)违约金2万元;
(三)报到时交验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在到岗前有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情况发生,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武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县教育委员会解释。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