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安徽桐城市事业单位招聘33名工作人员公告(4)
八、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731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6-6134001(市监察局)
附件:1、 《桐城市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章》
2. 《2011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城市监察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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