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省开封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1]6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要切实体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评,充分发挥考核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勤政廉政建设,全面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二、考核的时间和对象
(一)市直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审核工作,从2011年12月19日——12月30日进行。未经审核的单位,优秀等次按13%执行。审核优秀等次比例须提供:单位平时考核工作小结,省、市综合目标考核表彰文件和其他表彰文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市直机关和各县区应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工作,2月18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和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考核对象为全市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 (中组发〔2007〕2号)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德和绩效。要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从党性、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公务员的德。要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产生的效果。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二)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三)公务员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来源:考试大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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