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编委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 重庆市公务员局
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大学生选派到我市乡镇事业单位及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选派名额为3812名。其中,选派到村工作大学生2000名(“村官”1600名,选调生400名。选调生招考简章另行制定);选派到乡镇文化服务机构308名;选派到乡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431名;选派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 511名;选派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562名(具体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选派大学生中,原则上自然科学类专业占65%、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占35%(专业分类标准详见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毕业生就业专业分类目录》),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5%,建制村岗位研究生专业不限。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 报考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报考主城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下同)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文化服务机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报考主城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选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报考建制村岗位的,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
4. 学习成绩优良。2012年应届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学历毕业生还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5. 截止2012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2012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附件1)所列相关条件。
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