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东潍坊事业单位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简章
二、招聘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下同)、体检、考核、聘用和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27日8:30-17:00;报名地点:潍坊市皮肤病医院(潍坊市高新区北海路6708号,北海路与宝通街交叉口北200米路东)。
2、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2011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报名登记表》、《2011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托管聘用人员公开招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1吋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派遣期内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②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募通知书、服务期满证书或县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服务西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④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登记表》、服务期满证明或县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两个年度的考核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⑤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最高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⑦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在潍坊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照片: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其余两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和专业并轻贴在《报名登记表》的右上角。
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件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请提前做好准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考生,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
③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④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⑤根据有关规定,考试采取回避制度。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