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保局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简章(2)
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其它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并在2012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核对,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报名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名额1︰5比例则组织笔试,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礼仪服务等相关内容,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按报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1.组织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未组织笔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并对合格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经考察和复审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效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和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试用二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待遇
经试用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聘用为非在编人员,享受我区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