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省水利宣传中心补充招聘公告(2)
2、面试
面试要求:全面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与所招聘岗位的相匹配性,进行量化打分,记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式:采取当面问答方式。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合作意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时间:2012年2月10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届时提前通知面试人员。
3、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所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2012年2月10日在河北水利网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2012年2月13日上午8点前,参加体检人员到我中心集合,然后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不合的,按总成绩的排名递补。体检合格的,我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北水利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审批、聘用等手续
公示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一经被聘用后,必须认真履行所招聘的岗位职责,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执行见习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不退考试考务费。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河北省水利宣传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