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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北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7)

2012-03-06 22:20  |  河北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八、考察

  根据招录范围、基本条件、职位具体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及时在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本部门没有网站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对报考各设区市及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设区市网站公示。

  十、审批录用和新录用人员报到

  按照管理范围,由省、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审核和录用审批。

  对审批录用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通知本人、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的公务员,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1、《河北省2012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职位条件表》

  2、《河北省2012度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有关咨询电话、网址、地址等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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