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寿光市公开招聘特需岗位简章
2、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工作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及管理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不列行政事业编制,实行派遣制和合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寿光市机关事业单位特需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现行工资标准是每人每月1240元(含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部分),同时按照企业标准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
辅导班。
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6—5110555
相关网址:www.sgrsj.gov.cn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1、寿光市特需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3、承诺书
寿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