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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山东青岛广电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2-04-16 16:28  |  华图网校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二)统一笔试

  进入笔试人员于4月25日至27日通过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报名参加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等有关事宜详见《2012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笔试内容为A类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5月12日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将在青岛文化网(http://www.qdwhw.com)上公布。

  四、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五、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原始资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青岛交响乐团演奏员的考生,须自备乐器,报名后到青岛交响乐团领取考试乐谱,考后交回。

  4、报考群众艺术馆舞蹈编导的考生自备独舞、形体组合、基本功展示等,戏剧表演的考生自备小品表演、声乐、形体展示、朗诵、伴奏带等。

  5、其他事项见《2012年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面试信息表》。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532-82862725(工作日接听)。

  政策咨询电话:0532-82865865(工作日接听)。

  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1: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面试信息表

  附件3: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演艺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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