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秦皇岛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1、统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和团市委7个部门11家事业单位的30个岗位(详见《秦皇岛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部门招聘:市卫生局所属13家事业单位的226个岗位(详见《秦皇岛市卫生局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卫生局自行组织(有关规定详见《秦皇岛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简章》)。
3、县级招聘:抚宁县政府系统14家事业单位的21个岗位(有关规定详见《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5月抚宁县政府系统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抚宁县政府系统部分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纳入市直统一招聘范畴。青龙满族自治县基层卫生院的40个岗位(有关规定详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由青龙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组织实施。
二、统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确定,涉及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