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山东临沂引进高学历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五、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海外留学人员本人届时确不能到场的,经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携带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本人须在面试前三天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再一次复审确认。
3、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1、博士研究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临沂市引进高学历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