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泗洪县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2)
三、聘用待遇及管理
公示合格者由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编和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在职人员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在泗洪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1、工资待遇。享受我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工资、保险待遇,第一年保留档案工资,享受定级工资待遇。
2、住房待遇。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聘用后三年内享受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2000元。新引进研究生在本县工作满2年的,可申请购买政策性住房,新购房屋契税实行全额征收、全额补助。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3、津贴待遇。新引进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如专业、岗位符合苏北发展急需人才鼓励政策,县财政将给予除工资以外的特殊津贴。
4、其他待遇。每年从新引进的研究生中选拔一定数量的同志作为乡科级党政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储备后备干部人才;博士研究生报经县委批准后可享受副科级。
本简章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9886403
监督电话:0527-89886411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