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2)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满分 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时间定于2012年7月25日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1日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qjrs.cn)以及本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
笔试成绩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选调人数,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进入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需于面试前3天向我单位提交放弃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出放弃申请的,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的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出现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况,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的岗位进行等额面试。
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严格按照曲办字〔2011〕9号文件的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拟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根据情况看笔试成绩:笔试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主观题得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如笔试题型全为主观题,出现此类情况如何处理由我院确定后事先在公告中告知考生。
(二)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体检或考察中,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报考人员放弃,将从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缺额数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各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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