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公务员(地税系统)资格复审公告(2)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职工,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本单位);
6、以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报考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 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 “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咨询电话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人事处 0351-4080350 4061513;
资格复审期间:0351-4123111转81388
2012年山西省行政机关
招考公务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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