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理论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规定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聘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况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6196
电子邮箱:sdgymyzp@126.com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